第(2/3)页 “既然你没有爱上他,为什么把他的事调查得那么清楚?” “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 “告诉我什么?” “第一天见到他我就觉得他很可疑。”孟晓骏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给王阳岔开话题:“说正事,你猜他去干什么了?” “呵……” 王阳打了个长长地呵欠,完了发现孟公子面色不善,为免招惹麻烦,赶紧端正态度:“干什么了?” “星期二,上口语的那堂课,他跑去俄语课旁听了。周三下午,孙教授讲语法那堂课,整整四十五分钟他都在挑教德国概论的王教授的刺,俩人差点没打起来。” “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你知道什么?你知道哲学系黄师姐参加舞会从来不穿内衣。” “粗俗!” 孟晓骏说道:“这是重点吗?我们现在就想知道那个人是何方神圣。” 王阳抓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孟晓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天才是你高不可攀的,我觉得这种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认命。” 说完这句话,他一甩优雅的长发,走了。 孟晓骏愣在原地,看着就差喊他无聊的王阳的背影,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怎么张口。 他会认命吗?当然不会,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认命,他孟晓骏不会,因为他是要去改变美国,从而撬动世界的人。 …… 孟晓骏家学渊博,小时候爷爷和父亲给他的第一份礼物都是英文词典,所以要说英语,算得上外语系里数一数二的人。 这不仅仅表现在口语有多标准,词汇量有多丰富,更来源于他读过的各种英文书籍,那些先进思想,那些异域风情,那些新鲜名词和解释带来的认知观,可以让他在看待问题时比同龄人更加超前。 于是,他当仁不让地成了读书会的组长,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向组员们推荐那些自认为小众却很有思想的书,比方说卡耐基。 当然,这种提升逼格的事频率不能高,因为在座的没有几个人可以跟上他的节奏,甚至很多人连用英语进行日常对话都困难。 读书会嘛,还是要想发设法提高组员的成绩。 良琴打量一眼方桌左右面对面坐着的两个人,伸出一根手指:“第一题。” 孟晓骏说道:“progress。” 成冬青想了想,带着浓重口音说道:“passive。” 良琴伸出第二根手指:“第二题。” 孟晓骏道:“hope。”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