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目暮警官向两旁使了个眼色。 旁边两个一胖一痩的警察马上就要过来,将他押解出去。 古美门灵活地躲开了这两名警察的手。 “喂,搞清楚啊sir,我可是来这里办正经事的,你们可没有权力来抓我。” 他将法院庭审申请表在几人眼前晃了晃,态度在其他警察眼里看上去非常嚣张。 “可恶……” 目暮警官咬了咬牙。 确实,律师有调查取证权,这点他还是知道的。 如果他在这个时候把人赶出去,就会落入对方把柄,反而还会被对方反告一记。 像目暮这样职位低的小警察,非职业组的,什么都能惹,就是不能惹律师。 因为律师比谁都懂法,你惹了他,又搞不死他,他就会用各种方式来搞你。 “你又想做什么?”目暮警官怒道,“上次你放跑了一个真正的犯人,还有小五郎的杀人犯同学,也是你进行的无罪辩护,这次你难道又要替一个犯人伸冤了吗?” “什么犯人,你可别颠倒黑白啊啊sir,明明是受害者。” 古美门啧啧了两声,从随身公文包里拿出一张照片。 是西谷美帆来事务所留下的。 “这个女孩认识吗?” 目暮紧盯着照片皱眉,似乎在回想。 “这个女孩我记得。”旁边的千叶想了想,说道,“她之前来这里报过案,说有人跟踪,之后我们抓住了那个男人,但是因为证据不足,只能把他放了。” “原来如此。”目暮警官看向古美门,“所以,你是为了替这个女孩打官司来的?” “那可不是吗?” 古美门微笑着说道。 “这个女孩正在危难之中,她现在能依靠的只有我了,明白了吗?我这是在替天行道啊啊sir。” 听古美门这么说,目暮警官脸色稍缓。 “可是,这个案子没有证据,你怎么帮她?” 古美门挑了挑眉:“没有证据,还不是因为你们警视厅无能?白拿国民的税金不干事?” “你说什么!” “有种再说一遍!” 第(2/3)页